从2009年开始,县纪委对乡镇和县属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年初下达考核目标任务,年终由县委、县政府领导带队,组成7个检查考核组开展集中检查考核,客观评价乡镇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一是充分准备,及早部署。为使检查考核取得效果,年初及时下发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的通知,明确考核对象、内容、方法、步骤以及评分细则,让被检查考核对象早准备、早部署、早整改。检查考核前夕,并详细制定开展检查考核的工作方案,专门召开了相关会议,进行认真研究和部署。
二是结合实际,分类检查。针对实际,将全县36个单位分为两部分,各乡镇和7个重点县属单位作为重点检查考核单位,由县委、县政府领导带队进行重点考核;另外22个单位由县纪委组织开展检查。检查中,均以县纪委常委担任检查考核组组长,抽调人大、政协、县委组织部人员与纪委干部一起参加检查考核活动。同时,另外一些单位和部门均进行了认真自查。
三是综合考量,科学评价。检查内容涵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加强作风建设、推进渔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以及信访处理、案件查处等重点工作。检查方法“听、谈、测、查”并重,着重把握三个环节:一是抓好“民主测评”环节。检查组对乡镇、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了各个层面的民主测评,共有1574名干部群众参加了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评议;二是抓好“座谈会”环节。检查组分别召开14次座谈会,听取146名“两代表一委员”、离退休老干部、行风监督员及基层群众等各层面的人员对党政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看法、意见和建议;三是抓好“谈心谈话”环节。检查组成员与被检查单位143名党政“一把手”及班子成员进行了个别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给予勉励和必要的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