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县纪委及时落实各乡镇、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抓好各项落实工作,做到领导重视、责任明确、措施有力,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进一步增强。乡镇、部门普遍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坚持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整体工作格局之中,纳入班子和党员干部的目标管理之中。一些乡镇和部门“一把手”调整到任后,及时过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了解掌握工作开展情况,调整责任分工,强化工作部署;班子其他成员能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加强对自己职责范围内反腐倡廉工作的督促和落实。
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乡镇、部门加强总结、分析,建立健全配套制度,规范工作程序,责任分解、督查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将惩防体系建设、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廉政文化建设等普遍纳入了责任制范畴;一些乡镇和部门以签订责任状、承诺书等形式,把责任制延伸到机关科室、下属单位和社区(村),责任制的领域不断拓宽。
三是反腐倡廉的工作机制和整体合力进一步形成。乡镇、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乡镇和部门纪检监察组织能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抓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责任牵头部门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的责任分工,积极抓好所承担的各项牵头任务的落实。社会各界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更加关心和重视,监督渠道不断拓宽。
四是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各项任务进一步落实。源头防腐的领域进一步深化,多数单位及时制订2008-2012年惩防体系构建工作要点,明确年度惩防体系工作任务;牵头部门履行职责,推进各项牵头任务的落实。党风政风得到进一步好转,乡镇、部门能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开展中层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活动;能注重民主议事、财务管理、岗位考核等内部制度建设,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管理。渔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推进,着重在加强基层党员教育管理、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和民主管理上下功夫。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有了进一步增强,坚持典型宣传与警示教育相结合,传统教育方式与现代教育方式相结合,深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