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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原政协农业与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舒伟强受贿6.8万元获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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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摘自):县纪委审理室 | 上网时间:2010-6-7 17:1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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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2004年至2009年期间,舒伟强利用担任县财政局副局长兼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县枫树水库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县衢山新罗家岙水库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指挥的职务便利,为浙江省岱山县水利建筑工程公司、舟山市大恒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接的衢山镇、岱东镇、秀山乡的节水农业示范项目工程、枫树水库工程、衢山罗家岙片山区小流域农业生态治理等工程中,在工程款划拨、工程监管等方面提供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上述公司经理姜某、项目经理林某送予的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6.8万元。2010年3月,舒伟强被定海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被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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