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县纪委在查处县港口办有关人员违纪案件时,发现县港口办存在违反财经纪律、违规发放奖金福利等问题。经查,2005年11月至2009年1月,县港口办为提高干部职工的福利待遇,经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先后多次采用虚开小工费、会议费、水产品等发票和房租收入不入账等方法套取公款共计222835元,并以“考核奖”、节日福利等名义发放给在职干部职工。目前,该款项正陆续予以收缴。
从税务检查、专项审计、案件调查情况看,以截留收入、虚假列支、收入不入账等形式套取公款发放奖金福利、规避制度的现象在我县一些部门和单位不同程度存在,亟待引起重视。
一是要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法纪意识。以“集体研究决定”、“为单位职工谋福利”为名,违规发放奖金福利,其实质是有意无意地模糊了是与非的观念和可为与不可为的纪律界限,以截留收入、虚假列支形式套取公款发放奖金福利,属违纪行为,也是当前全省开展的“小金库”清理的范围,超过一定数额标准也属于刑法规定的“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构成要件。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单位主要领导要增强法纪意识和责任意识,正确处理全县工作大局与部门利益、提高干部奖金福利与严格遵守制度之间的关系,率先垂范,严格要求,自觉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二是要严格财经纪律。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对奖金福利的发放、资金及票据管理都有明确的规定,部门和单位也有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但一些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存在打“擦边球”、规避变通等现象。因此,要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制度,严格票据管理,切实提高执行财经纪律的自觉性。要进一步落实《岱山县行政事业单位奖金福利核算暂行办法(试行)》(岱政办[2004]70号)和《岱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岱山县行政事业单位奖金福利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岱政办发[2008]57号)文件精神,不得以任何理由弄虚作假进行变通和违规操作。要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增强资金运行的透明度,建立健全规范有序、责任明确、运行高效的理财机制,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三是要强化监督管理。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单位“一把手”要切实增强“一岗双责”的意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一级抓一级,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财政、审计等执纪执法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加强审核监督。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小金库”清理活动,加强自查整改,并对本单位及下属部门近年来发放奖金福利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要加大查处力度,对顶风违纪、私设“小金库”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