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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做好县属部门和乡镇中层干部公开述职述廉及民主评议活动的意见
作者(摘自):上网时间:2009-12-3 16:02:16

去年下半年,我县在部分县属部门及部省市属在岱单位中开展了中层干部向监管服务对象公开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活动(以下简称述评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为进一步增强中层干部的服务意识、效能意识、责任意识,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各乡镇、县属部门继续开展中层干部向监管服务对象公开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活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述评的范围和对象

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将述评的范围和对象扩大为:各乡镇、县属各单位部省市属在岱单位中任职满一年的中层正职干部(含主持工作的副职)。

二、述评的主要内容

1、政治思想方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定、决议,树立和落实服务意识、大局意识等情况,能否做到遵章守纪、品行高尚。

2、工作能力方面:业务技能、业务素质及其组织协调能力等情况,能否正确理解和运用法律法规解决问题,促进发展。

3、服务效能方面:采取多种方法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为服务对象切实解决问题等情况,不拖拉、不推诿、不刁难。

4、工作实绩方面:履行岗位职责,强化工作举措,促进任务落实情况;取得工作成绩、经验等情况。

5、廉洁自律方面:依法行政、廉洁奉公和遵守机关效能建设各项制度规定等情况,能否办事公正、勤政廉政,维护干部队伍良好形象。

三、述评的方法、步骤

述评工作可以与单位年度考核同步进行,时间一般为每年12月。具体述评活动,可分为几个以下步骤:

(一)进行宣传发动。各乡镇、各单位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制订下发活动方案,召开动员会,进行工作部署和思想发动,并利用政务公开栏等向社会公开述评对象、科室职能、投诉电话等相关信息,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二)强化督查了解。各乡镇、各单位通过聘任行风(效能)监督员、发放征求意见表、成立督查小组进行走访等形式,加强日常督查,及时了解掌握述评对象的工作表现、工作实绩和纪律执行等情况。

(三)撰写述职述廉报告。述评对象根据述评要求,广泛征求重点监管服务对象、行风监督员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结合自身实际,围绕五方面述评的内容,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如实评价各方面的表现情况,指出存在问题,明确整改努力方向。

(四)确定评议代表。参加述评大会人员应具有代表性和针对性,主要由述评对象、所在单位干部职工、单位自行邀请的各类评议代表等组成,人数较多的单位也可以选派干部职工代表参加述评大会。评议代表由基层干部群众、民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等监管服务对象及行风监督员等构成。邀请参加的评议代表应在10人以上并不少于大会总人数的30%

五)组织召开述评会议。述评大会主要有以下几项内容:

1、集中述职述廉。由各述评对象分别向大会作述职述廉报告。

2、接受问询。述评对象面对面与监管服务对象等评议代表进行互动交流,接受代表问询,评议对象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进行回答,对一时回答不了的问题要作出解释或承诺,会后进行答复。

3、代表现场测评。发放测评表,由与会代表对各述评对象进行现场测评,并提出意见、建议。测评档次分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档(测评表详见附件2)。

(六)反馈与落实整改。各乡镇、各单位针对述评活动中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切实加以整改。测评结果及时向被述评对象反馈,整改情况以适当方式及时向评议代表反馈,并向社会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针对活动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监管制度,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对因工作失误、执法过错等原因造成群众利益损害的,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视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述评的计分方法及结果运用

述评满分为100分,具体由两部分构成:

1、领导测评,占30%。由单位班子成员根据述评五个方面的主要内容,结合平时对述评对象督查和了解的各方面情况进行赋分,折合分值计入总分。

2、代表测评,占70%。根据述职述廉和现场问询评议情况进行测评,折合分值计入总分。

测评折分公式:(95×优秀票数+85×良好票数+75×合格票数+60×基本合格票数+45×不合格票数)÷有效总票数

总得分90分(含)以上为优秀,80分(含)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70分(含)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60分(含)以上70分以下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述评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述评结果为基本合格的,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实施诫勉谈话,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述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应解聘中层职务,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乡镇、各单位要把述评活动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抓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要坚持把述评活动作为以后经常性工作,做到常抓不懈。各单位要及时将述评对象及述评结果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今年,县纪委将结合年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考核检查,重点加强对乡镇中层干部述评活动的指导督促。

2、统筹安排,扎实推进。各乡镇、各单位要根据单位工作职能、科室设置等,合理安排,有序推进。要紧紧抓住代表产生、会议组织、集中述评、整改落实等环节,扎实开展好述评活动。要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机关效能建设、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服务企业等活动,认真组织实施,做到业务工作和述评活动两不误、两促进,确保活动的实效。

3、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要及时总结推广述评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更好地指导工作。要挖掘树立先进典型,加强宣传引导,凝心聚力,更好地促进工作开展,服务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各乡镇、各单位要将中层干部述评工作开展情况及总结材料在活动结束后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

附件:1、中层干部述职述廉人员评议情况登记表.doc

      2、  中层干部集中述职述廉测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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