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县委办、县府办《关于对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的通知》(岱委办〔2009〕24号)精神,2009年12月,县委、县政府组织7个检查组,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其他5名县领导带队,采取听汇报、查台帐、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形式,对全县7个乡镇和县财政局、县发改局等7个县属单位一年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考核。同时,由县纪委组织,对县交通局等22个县属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期间,检查组共与143名单位“一把手”及班子成员进行了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14个,共有1574名干部群众参加了测评。目前,各乡镇、各部门考核情况已由考核组作书面反馈,并按规定作为全县综合考核评比的赋分依据。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的主要成效
检查情况表明,一年来,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的落实工作,领导重视、责任明确、措施有力,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进一步增强。各乡镇、各部门普遍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坚持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整体工作格局之中,纳入班子和党员干部的目标管理之中,做到与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各乡镇、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能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管好自己的基础上,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一些乡镇和部门“一把手”调整到任后,能及时过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了解掌握工作开展情况,调整责任分工,强化工作部署。班子其他成员能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加强对自己职责范围内反腐倡廉工作的督促和落实。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近年来,各乡镇、各部门能针对责任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总结、分析,建立健全配套制度,规范工作程序,责任分解、督查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责任制的内容不断丰富,惩防体系建设、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廉政文化建设等普遍纳入了责任制范畴。责任制的领域不断拓宽,一些乡镇和部门以签订责任状、承诺书等形式,把责任制延伸到机关科室、下属单位和社区(村),加强专项考核,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网络体系。
(三)反腐倡廉的工作机制和和整体合力进一步形成。各乡镇、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能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乡镇和部门纪检监察组织能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抓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责任牵头部门能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的责任分工,积极抓好所承担的各项牵头任务的落实。社会各界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更加关心和重视,监督渠道不断拓宽。从近年来的情况看,通过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反腐倡廉的工作机制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形成了各级各部门合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局面。
(四)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各项任务进一步落实。各乡镇、各部门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按照上级和县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注重创新,狠抓落实,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各项任务得到了较好的落实。
一是源头防腐的领域进一步深化。绝大多数单位按照县委关于加强惩防体系建设的相关要求,制订2008—2012年惩防体系构建工作要点,明确年度惩防体系工作任务;能认真落实县里关于招投标管理和公有房产出租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和管理;能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房产交易、农医保、婚姻登记等部门相继进入新的行政服务中心,加强非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和行政审批事项集中改革,目前有24个单位通过增设、撤并、挂牌等形式相继成立了行政审批科。同时,惩防体系建设的各牵头部门,能履行职责,推进各项牵头任务的落实。如县审批办证中心集中做好新的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和搬迁工作,积极推进新一轮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县发改局拟订《岱山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推进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县财政局强化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三分离机制;严格预算外资金管理,加强“小金库”清理和专项资金监管。县建设局完善《市政工程项目公示制度》、《岱山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加强建设领域的监管,深化了源头防腐工作。
二是党风政风得到进一步好转。各乡镇、各部门能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按要求开展好中层干部向服务对象公开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活动;能注重民主议事、财务管理、岗位考核等内部制度建设,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如衢山镇完善《衢山镇机关内部各办公室和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党员干部作风、效能方面的督查;县水利水务局通过强化对违反效能建设机关干部的责任追究,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县人劳社保局规定工作人员不得在调查取证工伤事故期间接受相关单位的宴请。县检察院建立健全办案人员“一案三卡”制度,加强干部执行公务行为的监督。各乡镇、各部门能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了“两提高、两降低”效能建设主题活动和“企业服务年”活动,提升了党员干部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如县公安局在大型企业设立警务室,对辖区群众和企业实施前台管理和靠贴服务。县农林局开展了送服务、送科技、送政策、送农资、送信息等“五送”大型下乡活动。县建设局建立了领导定期走访征询制度。工商、质监、国地税还积极尝试“四证合一”办证工作,提高群众、企业的办事办证便捷度。东沙、高亭、秀山等乡镇创新载体,分别通过召开“网格户代表会议”、开展“相约星期五,有话大家说”活动、组建新居民和空巢老人服务队等形式,深化基层服务活动。绝大多数单位能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执行我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考察、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管理的通知》,加强公务接待和刷卡结算管理,按时上报公车油耗和维修费用。各单位能普遍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一些单位还开展了“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的评选活动,民政、农林、国土三个系统还按规定开展了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促进了部门行风政风的好转。
三是渔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推进。各乡镇能按照全县2009年度渔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精神,着重在加强基层党员教育管理、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和民主管理上下功夫。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实,开展村干部通讯话费及公务电话与“小灵通”捆绑清理;推进村级财务管理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组织建设,积极参与“渔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活动等。如衢山镇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村级公务接待限额管理的意见》、《关于控制各种庆典活动及赞助款的意见》等文件,岱东镇在涂口社区率先推行村级财务“流水帐”式公开办法,秀山乡积极开展新农村建设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强化了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管。高亭镇开展了“阳光村务六步法”试点工作,建立干部廉情通报机制,拓宽了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渠道。岱西镇制定了2009-2011年基础提升工程实施纲要,计划在三年内全面实施基层组织战斗力提升工程和渔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长涂镇重新登记整理社区(村)干部重大事项,实行村干部双述双评制度,加强了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县农林局牵头落实做好村级财务一年一审制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渔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四是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有了进一步增强。各乡镇、各部门能坚持教育与查处并重,努力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绝大多数单位能坚持典型宣传与警示教育相结合,传统教育方式与现代教育方式相结合,深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注重加强理想信念和党风党纪的教育,认真组织中央“四个文件”的学习,一些单位还组织干部职工到省警示教育基地开展“现身说法”警示教育,有些还参与了廉政文化示范点的创建活动。如县交通局每周一次向干部职工发送廉政短信,加强提醒和预防教育。县财政局邀请了市检察院同志为机关干部开展渎职侵权犯罪专题讲座。县海洋与渔业局、县卫生局等单位结合自身案发情况,深入剖析,对党员干部开展专项教育。同时,各乡镇、各部门建立健全了信访网络和工作制度,认真受理、及时办结信访件,积极做好“国庆”期间的维稳工作。注重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和组织重视协调,对案件查处坚持不干涉、不护短,确保案件查处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当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这次检查情况来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得到了较好地执行,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些领导干部思想认识还有差距。有的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过问不多,指导督促较少。乡镇和部门普遍存在主要领导重视而副职领导主体意识不强的问题,抓职责分工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重视不够,致使一些专项任务没有落到实处。有的部门领导片面认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是纪委的事情,在如何推进部门之间责任制工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单位领导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延伸不够、监管不力,导致下属部门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二)一些单位在制度执行上存在不足。有些单位不严格执行县里出台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公有房产出租、政府采购等制度,存在规避和变相操作等现象;建设领域的腐败行为仍有发生。个别单位违反财经纪律,通过套取现金、下拨资金返回等形式,违规发放奖金福利。有些单位通过各种形式转嫁公务接待费用,公务接待消费刷卡制度执行不力。一些单位政务公开流于形式,党风廉政工作台帐不规范。
(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有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强,存在公款相互请吃、公车私用和违规驾驶公车等现象;有的违反规定,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在干部群众中形象不佳。有的领导干部作风不实,学习调研不够,工作落实不力。 “庸”、“懒”、“散”的现象在一些部门和干部中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三、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的几点要求
各乡镇、各部门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加强整改落实,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一)强化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龙头”,切实加强对本部门和下属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督查考核。党政“一把手”要担负起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的工作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各牵头部门,要主动承担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切实抓好各项牵头任务的落实。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协助党委(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二)健全制度,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岱山县惩防体系制度建设2009—2012年工作计划》,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的制度化、法制化水平。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科学民主决策和行政问责制,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招拍挂、公有房产出租等制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资金管理和财务审批,不得违规发放奖金、福利和各类津贴、补贴。要加强部门内控制度的建设,结合重点岗位廉政风险专项防范工作,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同时,要加强对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增进制度的约束力。
(三)突出重点,深化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县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纪委、组织、宣传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切实解决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和作风建设突出问题的治理。要以“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为抓手,进一步深化调研和各项服务活动。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深化民主评议行风政风、中层干部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等活动。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深化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务考察、公车管理的规定。要强化作风建设的检查考核,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身体力行,以自身的良好作风促进班子和单位党员干部作风的进一步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