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指南
一、受理机关
原由岱山县纪委纠风室受理的行风投诉和经济环境行政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受理的经济环境和行政效能方面的投诉从2008年1月28日起整合为由县纪委信访室统一受理。受理后,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根据投诉所反映问题的内容、性质,结合党政机关各级组织、各个部门的管理职能、职责权限,再进行统一分配,包干负责处理投诉问题。
二、受理范围
1、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态度冷漠、生硬,作风蛮横、粗暴等不礼貌、不文明的作为;
2、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上班时间无正当理由脱岗、离岗,或在岗聊天、办私事等擅离职守的行为;
3、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工作效率低下,无故超过办事时限等不负责任的行为;
4、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群众提出的正当要求置之不理,可以办、应该办的事不予办理等不作为行为;
5、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办事等不公道、不正派行为;
6、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以及利用管理和审批权"吃、拿、卡、要"行为;
7、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其他违反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投诉方式
1、来电。0580-4474333或96178。
2、来访。地点:岱山县高亭镇人民路88号。单位:岱山县纪委信访室。
3、来信。岱山县纪委信访接待室。
4、网上投诉。岱山廉政网:http://www.dslzw.com。
四、注意事项
1、有明确的投诉对象;
2、投诉内容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
3、内容简明扼要,说清事实;
4、投诉人应如实告知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家庭地址等,未经本人同意不予公开。网上投诉请根据网页表单如实填写完整,不得留下虚假信息干扰投诉中心日常工作。
提示1:表单提交后会自动生成查询码,请妥善保管您的查询码和密码以便查询反馈信息时使用。
提示2:办理人员可能屏蔽部分敏感问题(答复),但仍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答复提议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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